北京住建委:物业不得收取生活垃圾处理费、装修保证金
8月23日,北京青年报记者获悉,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住宅物业管理项目生活垃圾和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相关收费的通知》,进一步规范住宅物业管理项目收费。其中提到,不得收取生活垃圾处理费,不得重复收取垃圾清运费,不得收取室内装修管理服务费、保证金、押金。《通知》明确,自8月21日起,北京市物业服务人不得收取生活垃圾处理费;物业服务收费标准中包含生活垃圾清运费的,物业服务人不得重复收取生活垃圾清运费;未包含的,可以按照政府定价标准收取。生活垃...
